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19-028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开发区创新大道17号东软载波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试制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55,12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30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54,76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23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59,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6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由董事长崔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5,1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5,1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5,1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5,1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5,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5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092%;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55,1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