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19-005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14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49,9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有关机构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51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4,849,92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1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2月5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
7、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8年11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11月22日完成。本次回购后,公司总股本由470,309,857股减少至469,769,857股。
10、2019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2月5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年12月22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解锁条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件类型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形,满足解锁条件。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对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2014-2016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
低于5%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中兴华审字
公司业 (2018)第030108号
绩考核 审计报告,以
2014-2016年营业收
入均值为基数,2017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
率为11.68%,满足解
锁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 除26名激励对象离
评为“良好”及以上,才能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达到“合格” 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
个人业的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的80%。 外,其余514名激励
对象绩效考核均在
绩考核 “良好”及以上,均满
足本次全比例解锁条
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除
26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应由公司对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外,其余514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除26名
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余514名激励对象均满足本次全比例解锁
条件。即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14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4,849,9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3%。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期可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锁数
(股) (股) 量(股)
吴迪 总经理 550,000 165,000 385,000
潘松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400,000 120,000 280,000
张旭华 副总经理 400,000 120,000 280,000
王辉 副总经理、董秘 400,000 120,000 280,000
孙雪飞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