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18-036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邱天峰、韦天夫、范增良等2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邱天峰、韦天夫、范增良等28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1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2月5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
7、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鉴于原激励对象邱天峰、韦天夫、范增良等2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经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相关决议内容,公司决定对邱天峰、韦天夫、范增良等28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42元/股,回购总金额为5,626,800.00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6,801,150 43.97% 206,261,150 43.9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3,508,707 56.03% 263,508,707 56.09%
合计 470,309,857 100% 469,769,857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原激励对象邱天峰、韦天夫、范增良等2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2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原激励对象邱天峰、韦天夫、范增良等2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邱天峰、韦天夫、范增良等2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42元/股,回购总金额为5,626,800.00元。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