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6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2,705.9625 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办理2,705.96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0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18,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7,496.0807 万股的 6.99%。其中首次授予 14,40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7,496.0807 万股的 5.59%,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3,6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7,496.0807 万股的 1.4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和归属条件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2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 之日起12个月 后 的首个 交易日 起至授予之 4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 之日起24个月 后 的首个 交易日 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 之日起36个月 后 的首个 交易日 起至授予之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归属安排
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 之日 起12个 月后的 首个交 易日起 至授予之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 之日 起24个 月后的 首个交 易日起 至授予之 5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A)或净利润值(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各年度 营业收入值(A) 各年 度 净利润值(B)
目标值( Am) 触发值(An) 目标值( 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360,000 340,000 55,000 40,0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435,000 370,000 70,000 50,0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520,000 416,000 90,000 63,000
注:上 述“净利润”指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且剔除本期及 未来其他 期激励 计划所产 生的股份 支付费 用影响后的 数值为计算依据 。上述财务指标均 以公司当 年度经审计并公告 的财务报告为准。
考核指标 业绩完 成度 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各年度营业收入值( A) An≦A
A
B≧Bm X=100%
各年度净利润值(B) Bn≦B
B
(1)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2)当考核指标出现 A
比例 X 的规则 (3)当考核指标 A、B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X= A/ Am*100%
或 X=B/Bm*100%,即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以孰高者确定。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
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
考核年度分别为 2022 年、2023 年。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依照公司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若对应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60 分及以上,则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可归属当期限制性股票;若对应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低于 60 分,则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当期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作废失效,且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