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
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097,000股,回购价格为4.718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从2,574,960,807股减至2,568,863,807股。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具体如下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数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
量(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薛俊峰 副董事长 800,000 4.0016% 0.0313%
2 韩钢 副董事长 800,000 4.0016% 0.0313%
3 韩胜利 董事、总经理 800,000 4.0016% 0.0313%
4 岳扬 董事 1,000,000 5.0020% 0.0391%
5 游尤 董事、董秘 1,000,000 5.0020% 0.0391%
6 谭伟康 副总经理 800,000 4.0016% 0.0313%
7 王晓滨 副总经理 800,000 4.0016% 0.0313%
8 沈罡 副总经理 800,000 4.0016% 0.0313%
9 张文菊 财务总监 300,000 1.5006% 0.0117%
中基层管理、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8人) 12,892,000 64.4858% 0.5046%
合计(67人) 19,992,000 100% 0.7825%
4、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授予后即进入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年、2年和3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数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6元。授予价格依据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51元的50%确定。
年-2019年,除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就公司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设定考核目标,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个人考核目标
以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7 每年按公司绩效考核相关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26.89% 理办法进行考核,激励对象考
即122,000万元。 核结果为60分及以上者,可
以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8 解除限售当期激励股份。激励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8.61% 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当年计
即152,500万元。 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
以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9 不得解除销售,由公司回购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97.62% 销。
即190,000万元。
注:1、2016年公司净利润*指2016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145.26万元;
2、2017-2019年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且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实施情况
1、2017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月21日发出了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它事项。2017年11月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确定2017年12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1,9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对67名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合计6,09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718元/股。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的原因
1、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以2016年公司净利润96,145.26万元为基数,201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26.89%即122,000万元。”。
因公司2017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对6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总计5,997,6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30%)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718元/股。
2、原激励对象李享、孙韬迪、杨琛、马小建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4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99,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其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70%),回购价格为4.718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确定
序号 姓名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 剩余限制性 回购比例
制性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1 薛俊峰 240,000 560,000 30%
2 韩钢 240,000 560,000 30%
3 韩胜利 240,000 560,000 30%
4 岳扬 300,000 700,000 30%
5 游尤 300,000 700,000 30%
6 谭伟康 240,000 560,000 30%
7 王晓滨 240,000 560,000 30%
8 沈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