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8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首期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期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首期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1、2012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7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7月12日发出了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它事项。2012年7月31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它事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2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126人调整为122人,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数由668.85万份(股)调整为663.45万份(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4人调整为110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07.85万股调整为302.45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1人(未变),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326万份(未变),预留限制性股票35万股(未变)。确定授予日为2012年8月27日,
5、201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变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2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127.14万份、112.8855万股,行权价格为17.02元/股。
6、2013年9月23日,公司发布《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108名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8855万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5605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9月27日。
7、2013年10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首次授予51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可行权共计127.14万份股票期权。
8、2013年11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首期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完成2名激励对象合计7.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9、2014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份数调整为656.64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8.397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9375元/股。
10、201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首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5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46.48万份,行权价格为8.398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0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2.846万股。
11、2014年9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105名激励对象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2.846万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8.3702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9月22日。
12、2014年10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首次授予50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可行权共计246.48万份股票期权。
13、201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8.238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778元/股。
14、201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29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511元/股。
15、2016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期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137元/股,首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0.948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386元/股。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4日发出了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它事项。
2014年8月1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它事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向128名激励对象授予4,357,600股限制性股票。确定2014年9月10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9.33元/股。
5、201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668元/股。
6、2016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期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137元/股,首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0.948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386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6年5月27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708,579,1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9937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9654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62,278,650股。该方案已于2016年7月15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参数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与限制性股票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1+n)
0
其中: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Q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
0
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行权价格的调整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1+n)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0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P-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0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P=P(1+n)
0
其中: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或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比例);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0
P=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