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佐力药业 股票代码:300181 独立财务顾问:无
是否存在该
序号 事项 事项(是/否 备注
/不适 用)
上市公 司合规性要求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否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 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否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 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否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 宜实施 股权激励 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 考核体 系和考核 办法 是
6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 供贷款 以及其他 任何形 式的财 务资助 否
激励对 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者 实际
7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如是,是否说明前 否
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 的必要性 、合理 性
8 是否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否
9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 证券交 易所认 定为不 适当人选 否
10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 证监会 及其派 出机构 认定为不 适当人 选 否
11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否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 措施
12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否
形
13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 宜成为 激励对象 的情形 否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 事会核实 是
股权激 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15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否
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20 %
16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 是否超 过公司 股本总 额的1 % 否
17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 是
数量的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
18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股权激励计 是
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 姓名、职 务、获 授数量
19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 效期从 授权日起 计算是 否未超 过1 0年 是
20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是否由 薪酬与考 核委员 会负责 拟定 是
股权激 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1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 定事项 是否完整 是
(1)对照《股权激 励管理 办法》 的规 定,逐 条说明 是否存在上市
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 象的确定依据 和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 予的权益数量 及占上 市公 司股本 总额的比
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 是
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及其计算方法的说
明
(4)除预留部分 外,激 励对象为公司 董事、 高 级管理 人员的,应
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
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 是
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以
及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
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1 %的说 明
(5)股权激励计 划的有 效期、授权日 或者 授权日的确定方式、可 是
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
法。未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 是
作出说明,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该定价是否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
东利益,发表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 的条件 。拟分次授出 权益的,
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件;拟分期行使权益的,应
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件;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 是
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当充分披露所设定
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
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
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 及激 励对象 行使权益的程 序;当中,应当明确 是
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 得行使权益 的 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权益数量 、行权 价格 的调整 方法和程 是
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 股等方 案时的 调整方 法)
(10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公允价
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 是
励应当计提费用及 对上市 公司经营 业绩的 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 )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 是
更、离职、死亡等事 项时如何 实施股 权激励计 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 自的权利义 务,相关 纠纷或者争端解决机 是
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 是
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
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
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 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 合相关要求
22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 指标和 激励对象 个人绩 效指标 是
23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有利 是
于促进公司竞争力 的提升
24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是 不适用
否不少于3家
25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 的科学 性和合理 性 是
限售期 、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26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 不适用
否少于1年
27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 是否未 少于 12个月 不适用
28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不适用
50%
29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年 否
30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 是否未 少于 12个月 是
31 各 期 归 属 比 例 是 否 未 超 过 激 励 对 象 获 授 限 制性 股 票 总额的 是
50%
32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 首次可 以行权日 之间的 间隔是 否少于1年 不适用
33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 日是否 不早于 前一行 权期的 届满日 不适用
34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 时限是 否不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35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 不适用
票期权总额的50%
监事会 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36 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 是
否存在明显损害上 市公司 及全体股 东利益 发表意 见
37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股权激 是
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 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 符合 《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规 定的 实行股权激 是
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 励管理 办法》的规定 是
(3)股权激励计划 的拟 订、审 议、公示等程 序是否 符合《股权激 是
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 定是否符合《 股权激 励管 理办法 》及相关 是
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 证监会 的相 关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 是
务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 对象提 供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