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701,387,3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0,416,20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1,387,3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70 俞有强
2 08*****812 德清县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 01*****670 朱晓平
4 00*****970 陈建
5 00*****974 冯国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
咨询电话:0572-8281383
咨询传真:0572-8281246
咨询联系人:冯国富 周 敏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