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88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最近一年(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 万元
上年度(2020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9,984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6 名从业人员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达华,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
计、2016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岩,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 上
市公司审计、2002 年 5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达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收费为 100 万元,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
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且具备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