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收到浙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1】浙民终 312 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陈欢的上诉,维持原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收到《上诉状》,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少
数股东陈欢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上诉人陈欢不服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裁定结果,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陈欢上诉请求:1、撤销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 05 民初 85 号之民事判决;2、改判支
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收到<上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二、判决情况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恰当。陈欢的上诉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553,342.24 元,由陈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一)截至本公告日,除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其
他小额诉讼外,新增小额诉讼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类型 涉案金额(万元) 进展情况
云南昆船电子设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 买卖合同纠纷 328 尚未判决
备有限公司 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除前述的小额诉讼事项及本次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如该事项有其他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