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0-089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佐力药业”)于 2020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0 吨乌灵菌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64,848股,发行价格每股6.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554.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13.2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841.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7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5]27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1 年产400吨乌灵菌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25,000.00 2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3,554.94 21,841.73
合 计 48,554.94 46,841.73
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三方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6,841.73
减:“年产 400 吨乌灵菌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0,677.26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2,255.18(注 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67.52
加:一般账户已代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65.21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242.02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注 2) 1,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金额 5,242.02
注 1:补充流动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 22,255.18 万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1,841.73
万元多 413.45 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现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存储方式 银行账号 金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 1205280029001605513 2,807.10
德清支行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存款 52030154500000834 2,434.92
公司湖州德清支行
合 计 5,242.02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已累计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资金 金额
年产400吨乌灵菌粉生产
1 25,000.00 25,000.00 20,677.27 4,322.73(注1)
线建设项目
注 1: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4,322.73 万元不包括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理财
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年产 400 吨乌灵菌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
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在 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 资金,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 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商业谈判和技术优化等方式有效降低了设备投资成 本及营运资金投入额,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投资项目“年产400吨乌灵菌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年产 400 吨乌灵菌
粉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322.73 万元、及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合计 6,242.02 万元(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铺底流动资金、部分设备尾款和质保金从公司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相关审批和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0 吨乌灵菌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0 吨乌灵菌粉生
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吨乌灵菌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佐力药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