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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力药业: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0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

年3月1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

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9日下午15:00~2018年4月

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1,76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9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所持股份211,76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794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所持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出席本次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数38,577,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8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俞有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11,7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77,91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履行了述职程序。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11,7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77,91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11,7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77,91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11,7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77,91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11,7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77,91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1,7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77,91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黄勇、黄夕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