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
年3月1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
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9日下午15:00~2018年4月
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1,76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9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所持股份211,76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794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所持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出席本次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数38,577,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8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俞有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11,7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77,91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履行了述职程序。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11,7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77,91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11,7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77,91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11,7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77,91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11,7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77,91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1,7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77,916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黄勇、黄夕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