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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超纤:关于公司董事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7

华峰超纤:关于公司董事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3-073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鲜丹先生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将于2023年12月28日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近日已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公司董事鲜丹先生于2020年12月28日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玄元新科126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鲜丹先生与玄元新科126号为一致行动人,原有效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鲜丹

  乙方: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新科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玄元新科126号”、“私募基金”、“乙方”)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拟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
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一致行动协议在乙方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始终有效。若乙方客户赎回私募基金全部份额的或乙方全部减持完毕上市公司股份的,自全部赎回之日或全部减
持完毕之日起,一致行动协议和本协议自动失效。此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前终止一致行动协议。

  二、因工商信息变更,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由原“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私募基金名称同步变更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私募基金名称同步变更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新科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变更对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无任何影响。

  三、本协议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明确修订的内容外,有关甲乙双方的一致行动事宜仍按《原协议》约定执行。本协议与《原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鲜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632,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玄元新科126号持有公司股份10499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续签不会改变公司原有股权结构,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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