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候选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当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应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作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2、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的;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6、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7、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现场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2年3月21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鸣、符娟
电话:021-57243140
传真:021-57245968
电子邮箱:chengming2003@126.com;fu.juan@huafeng.com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 888 号
邮编:201508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候选人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 □否
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
称、详细工作经历、兼职
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此处是指与上市公
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
上述推荐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形,同意推荐其为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推荐人:(签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