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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超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华峰超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0-030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9 年年 度股东 大会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发出《关 于召开 2019 年年 度股东 大会
的通知》。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网
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 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 司总经理、董 事段 伟东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 ,代表 股份 491,529,80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8. 8498%;参 加网络 投票的 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2,838,0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66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 董事会工作 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4,229,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9719%;
反对 73,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65,800 股( 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966,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7%;反对 73,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7%;弃权 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286%。
  2、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 监事会工作 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4,229,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9719%;
反对 73,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65,800 股( 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966,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7%;反对 73,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7%;弃权 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286%。
  3、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财 务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4,229,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9719%;
反对 73,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65,800 股( 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 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966,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7%;反对 73,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7%;弃权 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286%。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4,229,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9719%;
反对 138,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966,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7%;反对 138,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年 度报告及摘 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4,229,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9719%;
反对 138,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966,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7%;反对 138,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 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4,229,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9719%;
反对 138,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966,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7%;反对 138,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 》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4,229,0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9719%;
反对 138,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966,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7%;反对 138,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确认, 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 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 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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