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9-019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421,303.8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95,748,430.98元。按照2018年度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19,574,843.10元后,公司2018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75,846,460.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0,462,519.05元,扣除2017年度分红31,550,991.95元,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064,757,987.89元。
鉴于公司2018年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2019年各项业务发展顺利,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特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的总股本1,135,835,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9,754,249.8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567,917,85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03,753,565股。
二、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