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1-036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海兵先生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职务调整后,刘海兵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皇甫乐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皇甫乐群先生简历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附件:个人简历
1、皇甫乐群先生,198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
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北京中证
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北京中永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9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河南天丰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河南晨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8 年 9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3
月加入公司财务中心。
皇甫乐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核查,皇甫乐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