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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达: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3

四方达: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1-002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者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以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
点和审议事项等,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方海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 人,代表
公司股份 200,196,9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498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200,137,6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48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 人,代表股份 4,07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23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方海江、方春凤、晏小平、YING XIANG(向
鹰)、高华、方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方海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0,181,2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4%。

    1.02 选举方春凤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0,175,6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9%。

    1.03 选举晏小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0,175,6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9%。


    1.04 选举 YING XIANG(向鹰)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0,175,6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9%。

    1.05 选举高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0,175,7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93%。

    1.06 选举方睿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0,175,6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杜海波、花雷、单崇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杜海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0,175,6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9%。

    2.02 选举花雷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0,175,6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9%。

    2.03 选举单崇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0,175,7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9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孙建丰、孙策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孟新五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孙建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0,180,6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9%。

    3.02 选举孙策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0,175,7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0,3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91%。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王恺律师、曾令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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