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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达: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四方达: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0-029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董事会审议分
配预案时总股本 495,535,459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000,077 股后 490,535,382
股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时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490,535,382 股*0.200000 元/股=98,107,076.40 元。自本公告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日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98,107,076.40 元/495,535,459 股=0.1979819 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
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1979819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总股本495,535,45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000,077股后490,535,382股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8,107,076.4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490,535,382.00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5,000,077.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4 月 27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4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4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864  方海江

  2      01*****001  付玉霞

  3      01*****349  傅晓成

  4      00*****047  方春凤

  5      02*****082  沈瑞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4 月 17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4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大街 109 号;

    咨询联系人:朱领;

    咨询电话:0371-66728022;

    传真:0371-86070182-321;

    邮箱:sr@sf-diamond.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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