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将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1 月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24.75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49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881,166.3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63,118,833.70 元。该项募集资金于 2011 年 2 月 1 日全部到位,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 1008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9 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63,118,833.70
以前年度已投入 450,732,998.73
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 0.00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0.00
本年使用金额 归还银行贷款 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其他与主营业务有关的营运资金 0.00
以前年度收益情况 利息收入 46,536,739.67
本年收益情况 利息收入 620,118.36
单个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全额补充流动资金 59,542,693.00
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 2009 年 7 月 2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加强对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及规范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郑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交通银行郑州铁道支行、浦发银行郑州陇海路支行等
分 别 设 立 了 248109945367 、 7392410182600020312 、 411060300018150367044 、
76120154500002003 等 4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
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
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 248109945367 128,580,700.00 0.00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小计 128,580,700.00 0.00
浦发银行郑州陇海路支行 76120154500002003 287,802,100.00 0.00
小计 287,802,100.00 0.00
交通银行郑州铁道支行 411060300018150367044 20,442,000.00 0.00
小计 20,442,000.00 0.00
中信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 7392410182600020312 32,375,200.00 0.00
小计 32,375,200.00 0.00
合计 469,200,000.00 0.00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上市前的发行费用 5,081,166.30 元及上市前预付的发行费用
1,000,000.00 元。
注 2:公司在中国银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48109945367)
资金专用于复合超硬材料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
305,946.77 元(均为利息收入),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将该账户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注销,账户内余额 305,946.77 元
转出,作为公司营运资金使用,公司与中国银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 3:公司在交通银行郑州铁道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11060300018150367044)
资金专用于复合超硬材料及制品研发中心工程项目。2013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郑州华源超硬材料工具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将原“复合超硬材料及制品研发中心工程项目”募集资金 2,068 万元用于支付郑州华源超硬材料工具有限公司 80%股权转让款。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 149,829.83 元(均为利息收入),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将该账户于 2018 年 02 月 06
日注销,账户内余额转出,作为公司营运资金使用,公司与交通银行郑州铁道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 4:公司在中信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392410182600020312)
资金专用于复合超硬材料制品项目,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 719,051.86 元(均为利息收入),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相关规定,将该账户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注销,账户内余额转出,作为公司营运资金使用,公
司与中信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 5:公司在浦发银行郑州陇海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6120154500002003)资
金用于金属切削用 PCD/PCBN 复合片产业化项目、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DC)截齿及潜孔钻头产业化项目、收购郑州华源超硬材料工具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有关的营运资
金。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投项目已全部投资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约 5,836.79 万元(含利息收入 4,469.1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注销,账户内余额转出,
作为公司营运资金使用,公司与浦发银行陇海路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