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19-041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74,250,918.45元=495,006,123股×0.1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48500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485000元/股=74,250,918.45元÷500,006,200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5000元/股。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0,006,2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000,077股后495,006,123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18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4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4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864 方海江
2 01*****001 付玉霞
3 01*****349 傅晓成
4 00*****047 方春凤
5 00*****584 杨国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4月10日至登记日2019年4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大街109号;
咨询联系人:曹要杰;
咨询电话:0371-66728022;
传真:0371-86070182-321;
邮箱:sr@sf-diamond.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