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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达: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7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18-054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对8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3.5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3%。

    2、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04元/股,回购数量为97.91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65元/股,回购数量为15.6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00,006,200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1、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题。

    2、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3、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5年8月3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5年8月31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39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9元/股。

    4、201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29人调整为9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99万股调整为327.55万股。截至2015年10月14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
    5、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4月2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26万股限制性股票。在认购的过程中,张德抗、孙鹏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合计2万股,公司实际向两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万股。截至2016年6月8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

    6、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12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14元/股。截至2016年8月19日,公司已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7、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8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5.8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14元/股。截至2017年4月27日,公司已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8、公司于2018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8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3.5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9、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04元/股,回购数量为97.91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65元/股,回购数量为15.6万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内,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2017年度,公司财务业绩考核未达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锁条件,需对7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7.7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杨晓峰、张宇星等共计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113.515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23%。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首次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19元/股调整为4.04元/股,预留部分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8元/股调整为3.65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于2018年7月13日已完成。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501,141,350股减少至500,006,200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减少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4,713,735  34.86%    1,135,150    173,578,585  34.7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26,427,615  65.14%        0        326,427,615  65.28%
三、股份总数          501,141,350    100%      1,135,150    500,006,200    100%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