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18-042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已获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8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自本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没有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96,387,35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5月23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息日为:2018年5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现金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864 方海江
2 01*****001 付玉霞
3 01*****349 傅晓成
4 00*****047 方春凤
5 00*****584 杨国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6日 至登记日2018年5
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大街109号;
咨询联系人:曹要杰;
咨询电话:0371-66728022;
传真:0371-86070182-321;
邮箱:sr@sf-diamond.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