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
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原《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作了部分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删除原《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第十三章”的“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项下的“(三)”及其摘要中“第九章”的“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项下的“(三)”
修订前 修订后
(三)本激励计划对应的考核年度股份 (三)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
解除限售前若出现业绩考核达标但公司股价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限
低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计划丧失激 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或解除限售安排的,未解
励效果的情形,董事会可以决定该次解除限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处
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或终止 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回购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的,所有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对
过实施。 上述事宜不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因返还权益
(四)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 而遭受损失的,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安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限 排,向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
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或解除限售安排的,未解 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和本激励计划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处 相关安排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收益。
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
的,所有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对
上述事宜不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因返还权益
而遭受损失的,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安
排,向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
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和本激励计划
相关安排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收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