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16-023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有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6年4月27日。
2、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2人,授予数量为24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预留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徐善鹏 副总经理 12 50 0.0251
刘海兵 财务总监 12 50 0.0251
合计(2人) 24 100 0.0502
3、授予价格:3.8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
年。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锁,解锁时间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次解锁 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次解锁 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次解锁 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原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6万股,在认购的过程中,张德抗、孙鹏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合计2万股,公司实际向两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万股。
除上述差异外,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与2016年4月27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5月2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237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6年5月2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截至2016年5月26日止,贵公司已收到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912,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12,000.00元,已全部存入公司认购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2,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40,000.00元,余额人民币672,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截至2016年5月2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8,715,500.00元,股本人民币478,715,500.00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4月2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8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53,827,086 32.15% 240,000 154,067,086 32.18%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324,648,414 67.85% 0 324,648,414 67.82%
股份
三、股份总数 478,475,500 100% 240,000 478,715,500 1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7,871.55万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08元/股。
六、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7,847.55万股增加至47,871.55万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方海江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134,784,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7%,本次授予完成后,方海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总股本比例减至28.16%。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