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59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邦国际”)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即将被司法处置暨被动减
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53),因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的质押融资合约违约,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变卖被执行人腾邦集团名下 665 万股公司股票。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因腾邦集团没有履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的(2019)粤 03 民初 2271 号民事判决书生效的内容,深圳中院裁定变价被执行人腾邦集团持有的 9,747,500 股公司股票,以清偿债务。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获悉因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在国信证券的质押融资合约违约,深圳中院向国信证券红岭中路营业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0)粤 03 执 5767 之二,要求变卖被执行人腾邦集团名下 13,000,000 股公司
股票。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出具的《关于被动减持腾邦国
际股票情况告知函》,获悉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期间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7,108,706 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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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钟百胜
住所 中国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桃花路 9 号腾邦集团大厦 7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
股票简称 腾邦国际 股票代码 300178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710.8706 1.153
合 计 710.8706 1.15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2,954.6969 21.01 12,243.8263 19.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73.7281 18.77 10,862.8575 17.6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80.9688 2.24 1,380.9688 2.24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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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腾邦集团已按照相关规定将被动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2022 年 4 月 7 日、
4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即将
被司法处置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53 、
划 2022-054、2022-057)。
2021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目前已实施完成,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动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2 年 4 月 7 日、4 月 12 日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截至目前
尚未全部实施完成。
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111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4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收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及《证券法》《上市公司 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2022-051)。根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第 2.3.1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公司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
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本次被动减持存在违反上述规定
的情形,针对上述情况,腾邦集团拟向深圳中院提出执行异议申
请,异议申请结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
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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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