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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中海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4-023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廖定海先生、廖文先生、黄宏矩先生、廖建平先生 4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远志先生、张麟先生、黄英海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后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决议,认为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经
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远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4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李卫宁先生、徐佳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任期期满六年,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卫宁先生、徐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李卫宁先生、徐佳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19 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廖定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兼职教授,毕业于大连舰艇学院海洋测绘系,曾任海军某部分队长、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职务,从事海洋测绘近
二十年。2009 年 5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18 年 1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18 年 2 月至 2022 年 1 月担任
公司董事长、总裁;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定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40,281,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廖定海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廖文先生为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廖定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廖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机械工程专业。2016 年 12 月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担任广州中海达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
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3,349,6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3%。廖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定海先生为父
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廖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黄宏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商学院。2007 年 11 月入职广州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曾任职财务管理主管、财务中心副经理、财务中心经理、
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2018 年 5 月至 2023 年 10 月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宏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6,062 股。黄宏矩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廖建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大学测绘工程系。2012 年 7 月加入公司,曾任职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销售部经理、广州中海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智能应用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测绘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目前担
任公司测绘事业部兼智能应用事业部总经理、广州中海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海达星宇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中海达天恒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9 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分别持有员工持股企业广州志星联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的出资份额、广州行健志铭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1%的出资份额、广州源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45%的出资份额、长兴同袍一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347%的出资份额。廖建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定海先生的侄子,与董事廖文先生为堂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廖建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陈远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博士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自 2003 年 7 月起历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外事项目主任,现任财务管理系主任、EMBA 项目主任,目前担任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11)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远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远志先生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博士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2018 年至今任职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麟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黄英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
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2 年至 2008 年 8 月在广东秉
德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9 月在珠海市市
委办公室历任科员及副主任科员;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
珠海市盛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拓展部副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横琴金融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2017 年 6 月
至今在北京观韬中茂(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英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黄英海先生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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