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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77 深市 中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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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中海达: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3-023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和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本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人员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06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931,891 股,每股
发 行 价 格 人 民 币 8.37 元 ,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509,999,927.6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373,662.1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626,265.53 元,该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M10002 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万元)          已使用金额(万元)

  1  基于时空智能技术的应急        4,461.58              4,461.58

            管理平台项目

  2  高精度GNSS应用技术研发        128.34                128.34

            中心建设项目

      关于收购广东满天星云信

  3  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9,850.50              7,880.40

              的项目

  4  智能驾驶高精度定位软硬        15,443.98              218.47

      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

                合 计                47,884.40              30,688.79

备注:1、以上数据不含利息。

    2、目前,剩余的未确定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为2,178.23万元(不含利息),该部分剩余的未确定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找到新的投资项目时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项目的建设进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

    3、投资品种及实施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产品。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审批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具体事务。

    4、投资期限

    现金管理的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都将经过公司及子公司的严格评估,但不排除受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理财收益不达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具体事务。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七、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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