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2-028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0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0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4,169,0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162,535.9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2、公司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1 年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22 年 0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4,169,06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 元;持股超
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06 月 16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2 年 06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0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本次委托结算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06 月 17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 13 号
咨询联系人:张赟、李啟灿
咨询电话:020-22883958
传真电话:020-286882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结算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