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303,825.78 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116,315,965.7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308,968,634.45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08,461,302.34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基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4,169,0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162,535.99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此外,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运用留存收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所做出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本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