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1-034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
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公司本次计划注销合计410名激励对象的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行权的1,041.9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注销368名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尚未行权的974.4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42名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尚未行权的67.50万份股票期权。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相关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提高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 2,098 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为 489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1998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过程中, 陈俊鹏、左昌煜、陈河、夏小瑞、陈洲、王洪超、李威、姚立等 8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的授权日为 2018 年 05 月 04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481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979 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2 元/股。随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公司于 2018 年 06 月 05 日实施完成
了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中海 JLC3,
期权代码:03628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权日为 2019 年 04 月 04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
的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4.90 元/股。
随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
理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公司于 2019 年 05 月 20 日实
施完成了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中海 JLC4,期权代码:03635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当时已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对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期授予部分的期权数量将调整为 2,751 万股,行权价格将调整为7.985 元/股;预留部分的期权数量将调整为 150 万股,行权价格将调整为 9.919 元/股。此外,公司董事会认为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的42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合计825.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985 元/股。同时,根据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5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45 万股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时结合公司 2019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19 年度的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36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合计
730.8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985 元/股;预留部分的 42 名
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合计 67.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9.919 元/股。同时,公司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6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35.5 万份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剩余未行权的 110.709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 346.2092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业绩未满足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所设定的行权条件。根据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计划注销合计 410 名激励对象的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1,041.90 万份股票期权。其中,注销 368 名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974.4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42 名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67.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本次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实现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左述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2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元人民币。 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21]第ZM10047号《2020年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 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
1,773,058,819.12元,公司未
达到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业绩
考核目标。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绩效考核 评分结果均在85分以上。
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分年度对被考核对象进行
绩效考核。根据个人绩效考核评分确定个人行权
4 资格,原则上个人绩效考核评分结果为 85 分(含
85 分)以上的激励对象才可获得股票期权的行权
资格,绩效考核评分结果为 85 分以下的激励对象
不可行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M10047 号《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为 1,773,058,819.12 元,低于行权条件设置的“不低于 18亿元”。因此,公司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成。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未满足行权期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因此,公司对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