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0-041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730.8 万份,行权价格为 7.985 元/股;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67.5 万份,行权价格为 9.919 元/股。
2、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欧阳业恒先生、黄宏矩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杨晓娟女士、李洪江先生、陈锦鸿先生本次可行权数量合计60.75 万份,其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5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公司于 2018年 03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公司于 2018 年 04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公司于 2018年 05月 0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1,979 万股,授予激励对象共
481 名,授权日为 2018 年 05 月 04 日,行权价格为 12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条件均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 2019年 04月 0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部分的相关规定,
向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00 万股,确定授权日为 2019 年 04
月 04 日,行权价格为 14.90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均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于 2019年 06月 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5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4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对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期授予部分的期权数量调整为 2,751 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 7.985 元/股;预留部分的期权数量调整为 150 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 9.919 元/股。此外,董事会认为公司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42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合计 825.3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985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分别就
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6、公司于 2020年 05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36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合计 730.8 万份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为 7.985 元/股;预留部分的 4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
权可自主行权合计 67.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9.919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为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附表:已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该次取 该次激 该次变 该次变动 该次变
该次行 消期权 励对象 动后期 后行权价 动后激 变动原因简
变动日期 权数量 数量(万 减少人 权数量 格(元/ 励对象 要说明
(万股) 股) 数(名) (万股) 股) 人数
(名)
首次授予 2018 年年度
部分: 权 益 分 配实
2019年06 7.985; 施 资 本 公积
825.3 145 57 2,901 471
月 12 日 预留授予 转增股本;注
部分: 销 首 次 授予
9.919 部 分 离 职激
励 对 象 的股
票期权。
首次授予
注 销 首 次授
部分:
予 部 分 和预
2020年05 7.985;
798.3 235.5 61 2,571 410 留 部 分 离职
月 29 日 预留授予
激 励 对 象的
部分:
股票期权。
9.919
二、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
2、授予期权数量:首期授予部分 1,979 万股;预留部分 100 万
股。
3、激励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授予人数:首期授予部分 481 人;预留部分 47 人。
5、行权价格:首期授予部分:12元/股;预留部分:14.90元/
股。
6、授权日:首期授予部分:2018年05月04日;预留部分:2019
年04月04日。
7、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三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的授 50%
一个行权期 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