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4月0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权日为2019年04月04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90元/股。
基于上述决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董事会实施完成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中海JLC4,期权代码:03635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8年0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公司于2018年04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公司于2018年05月0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979万股,授予激励对象共481名,授权日为2018年05月04日,行权价格为12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条件均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2019年04月0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部分的相关规定,
月04日,行权价格为14.90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均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情况
(一) 股票种类:公司股票期权。
(二)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三) 授权日:2019年04月04日。
(四) 行权价格:14.90元/股。
(五) 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共47名,授予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100万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股票期权 占本次授予总 占本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
比例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董事会认 100 4.81% 0.22%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47人)
小计 100 4.81% 0.22%
(六)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为2个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七)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可行权日
权期的起算日不得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一自预留部分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的授权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股票期权第二自预留部分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的授权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2020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元人民币。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18亿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元人民币。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分年度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绩效考核。根据个人绩效考核评分确定个人行权资格,原则上个人绩效考核评分结果为85分(含85分)以上的激励对象才可获得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绩效考核评分结果为85分以下的激励对象不可行权。
个人绩效考核评分 85分(含85分)以上 85分以下
当期可行权比例 100% 0
若激励对象上年度内的个人绩效考核评分结果为85分以下,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九) 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中的相关规定相符,不存在差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中海JLC4
2、期权代码:036357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年05月20日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有助于持续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建立对公司管理人员和重要骨干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