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8-058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相关公告内容详见于2018年0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6,898,6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前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0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06月0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0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06月0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05月24日至登记日:2018年05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园总 部中心13号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锦鸿
咨询电话:020-22883958
传真电话:020-28688200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