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4-076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给予
10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448.64万份,本次行
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现就本次自主行权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分三期行权,本期为第三个行
权期,可行权期间从2014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19日止。公司已与有关
部门办理完毕自主行权相关手续,于2014年10月20日起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
权。
二、期权代码:036018;期权简称:中海JLC1;行权价格:4.99元。本次
期权行权涉及人数共107人,可行权股票期权共448.64万份。
三、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
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
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
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
规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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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与行权的高级管理人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
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相关人员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
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
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
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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