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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生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否决了议案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议案9《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15:00至2019年4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众创金融街1号楼20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桂博文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8日、4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9、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网络投票方式)7人,代表股份45,442,9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338%。

份的11.73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9%。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4人,代表股份16,201,4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8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2,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1,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2,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1,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2,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1,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2,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1,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否决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5%;反对45,185,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88%;反对15,944,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1,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唐军先生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2,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1,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42,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1,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九)审议否决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5%;反对45,185,502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88%;反对15,944,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1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卢楚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439,615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198,162股

  卢楚隆先生获得当选。

  3.02选举袁建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441,615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198,162股

  袁建川先生获得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程俊鸽律师、梁健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