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码:2018-021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27日,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同时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公司自上市以来仅进行过一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本次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0 15
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分配总额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107,28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
股,共计转增 160,92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68,200,000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提示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在巩固和强化原有铝合金压铸业务内生式增长的同时,加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信息咨询业务,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可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7
年8月28日-2018年2月27日)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数量(股) 目前持股数量(股)
1 广东万和集团 2017年10月11日 -31,363,200 0
有限公司
2 广东硕博投资 2017年10月11日 +31,363,200 31,363,200
发展有限公司
3 张十中 2017年9月26日 -100,400 301,276
2018年1月15日 +680,800
2018年1月16日 +315,300
4 张林 2,141,627
2018年1月17日 +816,324
2018年1月19日 +329,203
注:公司原控股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与其全资子
公司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万和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1,363,200股股份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硕博投资,该协议转让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于2017年10月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企业之间的转让,股份转让前后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经公司问询,提议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7,280,000股增加至268,200,000股,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的摊薄。
2、本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6名董事对上述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1/2以上。
经讨论研究,6名董事一致认可该利润分配预案,并书面承诺确认在公司董
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确认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在该事项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字盖章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原件。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