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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特精密:与台山市水步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01-04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2-003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台山市水步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
性约定。
    2、 意向书相关的正式协议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3、意向书的付诸实施及其后续合同的履行均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
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4、 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
    5、 公司对拟投资项目的总体投资规模以及是否成功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6、购买土地事项仍处于意向阶段,项目最终涉及金额尚未确定,因而还无
法具体判断该项目的建设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
    7、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意向书概况
    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满足产能扩张的需求,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台山市水步镇人民政府达成初步投资合作意
向,并于2011年12月30日签订了《项目投资意向书》
    本次合作意向的实施及其后续具体事项尚需经公司实地考察、项目分析论证
后,根据公司决策程序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合作意向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作方介绍
    水步镇位于台山市北部交通咽喉,是台山市工业重镇,面积110.9平方公里,
现辖20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人口4.9万人,外来人口1万多人。旅外乡亲6万多
人,分布世界56个国家和地区,是著名的侨乡。
    该地区能源充足:全镇现已形成一个完善、合理、配套的电力网架。 拥有
110千伏变电站1座,水电站1座。电力供应充足。供水充足,水质优良,能确保
全镇生活、生产需要。
    该地区交通便利、公路、水路网络发达:水步镇的水陆交通四通八达。新台
高速公路建成后,由水步镇到广州、深圳、江门、香港、澳门等地快捷。水路交
通也十分通畅。这里距公益港、三埠港仅15千米,到江门港53千米,到新会港40
千米。
    镇委、镇政府贯彻落实“工业强镇,第三产业旺镇,农业稳镇”的发展战略,
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是珠江三角洲重点工业卫星镇和广东省乡镇企业百强镇。
    通过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服务,拓宽招商平台,强化项目招商等办法,
有力地提升了区域投资吸引力和招商效率。
四、意向书主要内容
    公司与台山市水步镇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性质:
    公司拟在台山市水步镇所在地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汽车发动机精
密铝合金压铸加工件的生产制造基地。
(二)项目用地地址、面积及用地性质:
    项目建设用地拟选址在水步镇文华工业区C区5-6号,规划用地约521亩,第
一期用地约266亩,第二期用地约255亩(实际土地出让面积以国土测量为准),
用途为工业用地(含办公楼、宿舍、生活设施用地)。
(三)项目用地出让价格:
    按《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
资发【2009】56号),对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享受《台山市先进
制造业投资项目优惠办法》(台府【2010】34号)的有关优惠政策,土地出让价
按台山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70%执行,即11.76万元/亩,第一期用地约266
亩,所需土地出让款不高于3128.16万元。第二期规划用地约255亩为预留发展用
地,待土地调规和落实用地指标后再按国土招、拍、挂有关程序申请办理《国有
土地使用证》。


(四)税收优惠政策及项目建设减免
    1、公司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投产,其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和企业所
得税等地方留成部分,按投产后3年按50%比例给予技术进步等专项扶持奖励,第
4、5、6年按40%的比例给予技术进步等专项扶持奖励。
    2、甲方给予公司的土地价格及税收优惠政策,由双方在此意向书的基础上
进一步协商,在不违反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甲方给予公司最大的优惠政策,以促
进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
    3、对公司的投资建设项目实行“零收费”优惠,除国家规定统一征收的税
费外,不再对入园企业征收任何地方性行政事业收费。


五、意向书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风险
    (1)本意向书属于投资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
约定,本意向书所述的拟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意向书所述的拟投资项目用地尚未进入出让程序,土地使用权取得
的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公司能否最终取得土地均存在不确定性。
    (3)意向书相关的正式协议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4)该项目总投资额尚未确定,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成为北京奔驰、宝马等众多的高端汽车厂家汽车关键零部件产品
的配套供应商,市场前景及发展潜力巨大。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后,产能得到迅速
提高,生产、仓储用地需求显著增大,公司现有土地已经规划用罄,无法充分满
足产能扩大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用地需求。因此,该项目若能实施,将对公司进
一步扩大产能和持续增长有重大意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但购买土地事项仍处于意向阶段,项目最终涉及金额尚未确定,因而还无法
具体判断该项目的建设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
六、该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各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