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75 深市 朗源股份


首页 公告 朗源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朗源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朗源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9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资金来源: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