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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朗源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赵征先生、曹宇晨先生、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博文女士、戴晨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戚永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嘉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刘嘉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博文女士、戴晨义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

    赵征先生:中国国籍,1978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
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北京恒丰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东方集团企业发展部投资经理、投资合作部主任、投资并购部总经理。赵征先生自 2018 年 4 月起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龙晟行知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始合伙人、总经理。现兼任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育学园医疗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启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赵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戚永楙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征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曹宇晨先生:中国国籍,1992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
加利福尼亚大学尔湾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Irvine)。曾任达晨创投文化产业基金投资经理、中投中财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曹先生自 2024 年 1 月起任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责人。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曹宇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宇晨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涛先生: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获得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审计经理、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国化工资产公司基金财务总监。
王先生自2018年5月起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龙晟行知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及风控委员会委员。现兼任北京启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王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戚永楙先生:中国国籍,198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07
年至 2012 年就读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金融系。2012 年入职朗源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戚永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5,227.2 万股股份;戚永楙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征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戚永楙先生于2024年1月17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嘉厚先生:中国国籍,1954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无永久境
外居留权。1975 年至 1979 年任龙口市草泊煤矿会计、财务科长;1979 年至 1994
年就职于龙口市洼东煤矿,历任财务科长、总会计师、经营副矿长;1994 年至2003 年任烟台东方会计师事务所西城分所所长;2003 年至 2008 年任道恩集团副
总裁;2014 年至 2020 年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至 2022
年任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山东
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9 年至 2015 年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刘嘉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嘉厚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博文女士:中国国籍,1984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法国 IAE 高等商学
院商科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 EMBA 金融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部制度处、银河证券投行部研究员、联保投资集团董事及行政中心总经理、洪泰基金合伙人。陈博文女士自 2018 年 9 月起任艺咖(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全国金融青联第二届委员,天使联合会常务理事,同时也是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武汉大学、中关村天使成长营、清华创业营、AA 加速器、贵州茅台集团等机构的导师或顾问。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陈博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博文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戴晨义先生: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硕士。
自 2000 年创办创办百珍堂生物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至今。戴晨义先生深耕食品行业,获得较多社会职务及荣誉,现任中国预制菜产业联盟轮值主席、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农食加工产业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创新领军人物。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戴晨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戴晨义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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