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70,8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合计现金分配红利4,708,000.00 元, 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自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0,8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股份变动情况。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路 299 号
咨询联系人:李博
咨询电话:0535-8611766
咨询传真:0535-861065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