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路29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戚永楙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2,753,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94924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2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2,752,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3.94922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2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2,75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2,75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2,75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2,75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2,75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2,75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2,75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2,75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2,75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戚大广、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2,75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2,75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