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根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公司拟通过安排特别分红的方式提前部分实施2024年度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96.94万元(未经审计)。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6,030,975.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符合实际,体现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没有超出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没有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