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74 深市 元力股份


首页 公告 元力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元力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元力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碧芸,1993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先后签署及复核了三家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2014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1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199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99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碧芸、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陈碧芸、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并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76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在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