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3号文核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力股份)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03,168股,发行价格13.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449,989.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3,596,699.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853,290.6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E-002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7,188.95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2,500.73
减:2023 年半年度实际投资项目支出 2,655.44
手续费 0.05
加:专户利息收入 555.24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0,400.48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3号文核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9,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721,698.1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5,278,301.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 并 出 具 华 兴 验 字
[2021]21002920258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从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 金额(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92,114.68
减:2023 年半年度实际投资项目支出 0.00
手续费 0.02
加:专户利息收入 1,213.16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93,327.8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基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见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10月1日、2020年10月29日、2021年1月19日、2023年1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并新设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用于项目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活性
公司南平分行 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354008580018010072005 0.49
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9050210010010000209786 138.48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191060100100258529 4.63
公司南平分行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 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050210010010000209615 5.7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354008580017340000115 1.11
公司南平分行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0000021754005012 29,625.58
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9050210010010000226707 624.49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30,400.48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见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26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8月4日、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2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用于项目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354008580018010073076 174.87
南平分行 设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192030100100183364 0.23
南平分行 设项目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100072696950010002 43,742.85
公司南平分行 设项目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9050210010010000223945 29,405.97
股份有限公司 设项目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7010011200000058385 20,000.30
南平分行 设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 192030100100183249 3.60
南平中山支行 设项目
合计 93,327.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附表2“2023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4日,根据华兴会计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华兴所(2020)审核字E-003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609.8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 自筹资金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1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 72,200.00 72,200.00 18,719.60 18,719.60
设项目
2 南平元力活性炭研发中 6,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