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福建元力活
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1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详见《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
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113,601.14 万元,同比下降 11.36%;利
润总额 17,553.73 万元,同比上升 91.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2,599.43 万元,同比上升 135.29%。基本每股收益 0.4543 元,
同比上升 135.27%。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华兴审字
[2021]21002920016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404,585.28 元。
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09,903,168 股为基数,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990,316.80 元。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等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分别发表的同意意见,于 2021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的意见,于 2021 年 4 月 3 日
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分别发表的同意意见,于 2021 年 4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
别发表的同意意见,于 2021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 2021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独立董事、监事会事前同意,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董
事许文显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的同意意见,于 2021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十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于 2021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