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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74 深市 元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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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1-04-03

元力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09,903,168.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元力股份                股票代码                30017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罗聪                                林俊玉

 办公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区      福建省南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区

 传真                            0599-8558803                        0599-8558803

 电话                            0599-8558803                        0599-8558803

 电子信箱                        dm@yuanlicarbon.com                  dm@yuanlicarbo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活性炭、白炭黑(硅酸钠)。

    1、公司主导业务为木质活性炭的生产销售,由子公司南平元力及其全资控股的荔元公司、怀玉山公司、满洲里公司、新金湖公司等开展相关业务。各公司依托当地资源、环境优势,形成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生产布局。公司产品按用途可分为:糖用、味精用、食品用、化工用、药用、针剂、水处理及其他用途。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命健康、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公司已陆续开发完成超级电容活性炭、室内空气净化活性炭、有机溶剂回收专用炭、天然气贮存专用炭、油气回收专用炭、特殊粒度区间粉状炭、特殊领域用高吸附力磷酸炭、丙酮吸附专用炭、液相用高分散性颗粒炭、催化剂载体用炭等新产品,拓宽了活性炭应用领域。

    2、2015年4月,元力股份完成对元禾化工51%股权的收购,元禾化工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专业从事白炭黑中间体—硅酸钠的生产,是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德国赢创工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唯一的沉淀法白炭黑(包括消光剂和硅胶)领域的合作伙伴。元禾化工通过与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的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元禾化工占40%股权),获得稳定而良好的投资收益,是重要利润来源;EWS消耗的水玻璃100%向元禾化工采购。此外,元禾化工还充分发挥技术
优势,新增先进硅酸钠产能,拓宽利润来源并推动白炭黑产业集约化发展。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活性炭主要原料为锯末等林产“三剩物”,辅助材料主要为磷酸;硅酸钠主要原料石英砂、辅助材料为纯碱。此外还需采购替代燃料(即为树皮、刨花等林产“三剩物”)、煤、包装袋等。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原材料的充分、及时供应得到有力保障。公司主要原辅燃料根据全年的生产计划按月下达采购订单。

    2、生产模式

    公司活性炭产品的专用性较强,主要采取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硅酸钠方面,对EWS、三元循环的销售,产品规格较为固定,依照其生产计划进行按月排产;其他对外销售的硅酸钠,主要采取按订单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活性炭的销售,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硅酸钠均为直销。

    (三)行业发展情况

    1、全球活性炭的传统生产大国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及荷兰等国家,自从20世纪90年代起,北美、西欧等发达国家受原材料制约及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的影响,其活性炭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据市场研究机构MERKLE&SEARS发布的报告称,2025年全球活性炭市场价值93.2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 8.89%,市场规模增至350万吨。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木质活性炭生产国,但大多数是年产几百吨到上千吨的小企业。除本公司及其他几家较大型的木质活性炭企业外,国内绝大部分木质活性炭企业的整体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均远落后于欧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木质活性炭行业形成了以国内大厂与欧美企业为主导、众多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市场竞争格局。

    木质活性炭行业经历了自2012年来的大规模强制洗牌后,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序推进,市场环境逐步转暖,近年来呈量价齐升态势;2017年以来,国家环保政策也日趋严格,活性炭行业一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中小型工厂被迫关停,加快了产业资源向以公司为代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活性炭企业集中,公司的行业优势地位日益显著。

    2、2015年公司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主营硅酸钠的生产与销售,生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用于生产沉淀法白炭黑。
    我国白炭黑行业已经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白炭黑产能、产量位居世界首位。沉淀法白炭黑是白炭黑的主流产品,占白炭黑总产能的比重超过80%,其中接近70%用于生产轮胎和其他橡胶制品。随着各国“绿色轮胎”法规、政策的推出,“绿色轮胎”市场将迎来高速发展阶段。沉淀法白炭黑作为“绿色轮胎”的关键原材料之一,也将持续受益。

    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供EWS用于沉淀法白炭黑的生产,EWS具备年产10万吨白炭黑生产规模,也是国内白炭黑行业少数取得轮胎认证的供应商之一,将在绿色轮胎高速增长中赢得发展先机。

    (四)行业政策环境

    1、公司主营的木质活性炭业务所处行业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条“农林业”第36项“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第40项“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及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2项“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为鼓励类行业;同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将“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列为淘汰类项目,这两类产品淘汰后,将有力推动活性炭行业整合,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2)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销售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活性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该文件是2001年以来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国家鼓励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基本政策取向,是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长期利好。

    (3)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重点工作安排。国家在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方面的不断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逐渐收严,要求具备企业排污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一方面促进行业朝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向发展,同时促进公司活性炭产品的推广应用;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公司竞争优势的发挥,也将鼓励公司规模化、集约化、技术产品创新化发展。

    (4)近年来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等文件,为活性炭行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公司将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而长期受益。

    (5)201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
提出:发展壮大林产业;积极发展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农林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加大中央投资对福建省生态建设、节能环保、水土保持、循环经济、污水垃圾处理、水利工程、新能源、能力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整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开展项目统筹管理试点。公司将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而长期收益。

    (6)2016年1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进一步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建设制造强国。公司作为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木质活性炭企业,产品兼具节能环保性能、资源循环利用属性,是良好的新型功能材料;同时公司研发能力突出,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将显著受益于国家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

    (五)行业地位

    1、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木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利用上市契机,一方面打破资金瓶颈,依托先进的连续化、清洁化、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大规模的同时,通过并购实现了原料基地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品牌优势,行业领军地位日益巩固加强;另一方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产业要求的经营体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公司的规模生产能力、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实现快速增长。公司木质活性炭的产销量从1999年建厂时的500吨左右的规模发展到如今近10万吨的规模。公司作为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领军企业的地位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品牌影响力、市场号召力得到极大增强。

    2、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供参股公司—EWS用于白炭黑的生产,EWS白炭黑产能、产量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并且,元禾化工继续发挥技术优势、成本控制优势、质量稳定优势,新增先进硅酸钠产能,拓宽利润来源并推动白炭黑产业集约化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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