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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3

元力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超过130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8,438.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19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233.72万元。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三木集团、德艺文创、安记食品、中国武夷、纳川股份、
元力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攀峰,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纳川股份、众和股份、元力股份等3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蓉科技、凤竹纺织、嘉诚国际等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攀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攀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期拟收审计费66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核查,并结合日常工作中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期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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