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关于部分监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对公司高管缪存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2019年5月24日,公司收到高管缪存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说明》,缪存标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93,900股,占计划减持比例的54.3086%。缪存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计 减持占公司
(元/股) (万股) 划比例 总股本比例
缪存标 集中竞价 2019年5月 27.109 39.3900 54.3086% 0.1609%
23日
减持股份的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0.1250 1.1852% 250.7350 1.0242%
缪存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5313 0.2963% 33.1413 0.13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7.5937 0.8889% 217.5937 0.8889%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缪存标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2、截至本公告,缪存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督促缪存标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缪存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