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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74 深市 元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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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4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福建元力活性

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福建元力活

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详见《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经

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85,332.11万元,同比增长30.78%;利润总

额 6,158.94 万元,同比减少 9.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7.67 万元,同比增长 14.40%。每股收益 0.1988 元,同比增长

14.38%。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闽华兴所(2018)审字H-022号《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038,048.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03,804.89元。截止 2017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2,335,675.30元。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4,800,000股为基数,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12,240,000.00元。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等规定,经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的同意意见,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

别发表的同意意见,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独立董事、监事会事前同意,董事会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因实际经营所需,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销售硅酸钠产品及蒸汽。2017年度,元禾化工向赢创嘉联销售硅酸钠16,531.03万元、蒸汽572.29万元,预计2018年度分别不超过20,000万元和800万元。     《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的同意意见,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核销。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的同意意见,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